所在位置 > 资讯中心
来源:admin 发布时间:2023-09-22 14:01:34
为落实《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发放工作的通知》(吉人社联〔2023〕107号)有关要求,现就做好永吉县2023年度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补贴范围及条件
永吉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,在2023年度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、登记失业的16—24岁青年、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,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,且申请补贴时仍在该企业就业,按规定申请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。
具体招用人员条件如下:
1.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:指 2023 年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生、专科(高职)毕业生,不包括函授、成人本科、技师学院高级工班、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等。
2.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:指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,其毕业时间(以毕业证记录的签发时间为准)在 2 年以内(含 2 年),且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未进行劳动用工备案或参保缴费的毕业生。
3.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:指其签订劳动合同时,进行有效失业登记半年以上的人员。
4.登记失业16—24 岁青年:指签订劳动合同时,其出生日期在 1999 年 1 月 1 日—2007 年 12 月 31 日之间且已进行失业登记的青年。
注:同一人身份只能在一户企业享受补贴,不得跨年度、跨地区重复享受。
二、补贴标准
每招用1名符合条件人员,给予1500元补贴(不得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的一次性扩岗补助重复享受)。
三、申报程序
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县就业服务局或通过吉林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(以下简称网上办事大厅)进行申报。申报时企业需在网上办事大厅业务经办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(企业登记注册信息、高校毕业生毕业信息和失业人员登记信息可自动从系统中提取),并上传企业招用人员劳动合同原件,保存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《2023年度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》(附件1)和《2023年度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申报名单》(附件2),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后,上传至网上办事大厅业务经办系统。县就业服务局通过吉林就业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审核,审核确认符合条件人数和补贴额度并加盖公章后,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银行基本账户。
四、政策期限
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(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)。
办理机构:永吉县就业服务局 咨询电话:64220522 64229541
附件:1.2023年度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
2.2023年度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申报名单
永吉县就业服务局
2023年9月22日
附件1
申请时间: 2023年 月 日
企业名称 |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| ||
企业地址 | 银行账户 | ||
法定代表人姓名 | 联系方式 | ||
吸纳人数(人) | 补贴金额(万元) | ||
联系人 | 联系电话 | ||
企业承诺 |
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,如有虚假企业负责承担一切后果。
签 章(法人):
年 月 日 | ||
县就业服务局 意 见 |
经核实,xx人符合政策规定条件,补贴金额xxx万元。
签 章:
年 月 日 |
附件2
2023年度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申报名单 企业名称(公章): 申请时间: 年 月 日
序号 | 姓名 | 身份证号 | 人员类别 | 毕业时间或登记失业时间 |
填表人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