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:永吉县就业服务局
创业补贴5000元!永吉县这些人可以领!
一、政策依据
省人社厅、省财政厅《关于做好初次创业补贴申请发放工作的通知》(吉人社联〔2020〕20号)。
二、对象条件
2018年1月1日起,首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小微企业、从事个体经营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的下列人员:
(一)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,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;
(二)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;
(三)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,且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在乡镇(不含县城所在地口前镇)及乡镇以下的返乡农民工和退役军人。
三、补贴标准
初次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,不得重复享受。
三、申请材料
符合条件人员填写《吉林省初次创业补贴申请表》并提供以下材料:
1.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2.就业困难人员《就业创业证》,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,返乡农民工户口簿及外出务工证明,退役军人退出现役证或转业证原件及复印件;
3.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;
4.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合同;
5.以下任意一项正常运营证明,创办企业的包括支付工资凭证、劳动合同、纳税或免税凭证,个体经营的包括销售服务明细、进货清单凭证、银行流水或转账记录;
6.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,个体工商户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或其他银行卡账号。
四、审核流程
1.受理审核。县就业服务局或乡(镇)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受理后,通过吉林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比对、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相关信息及提交材料进行核查。
2.公示复核。对核查通过人员予以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的, 县就业服务局在《吉林省初次创业补贴申请表》签署意见。
3.拨付资金。财政部门复核后,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。
五、受理部门
1.永吉县就业服务局就业科
联系电话: 64220522
2.各乡(镇)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
附件1 | | | | | |
永吉县初次创业补贴申请表 |
申请时间: 年 月 日 |
申请人姓名 | | 性别 | | 身份证号 | |
实体名称 | | 类 型 | 小微企业( ) 个体工商户( ) |
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| | 初 次 注册日期 | |
经营场所 | |
申请人类别 | 高校毕业生( ) 就业困难人员( ) 贫困劳动力( ) 返乡创业农民工( ) 退役军人( ) |
身份证明 材料名称 | | 经营证明 材料名称 | |
银行账号或 银行卡号 | | 联系电话 | |
申请人 承诺 | 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,如有虚假本人承担一切后果。
签 名: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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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就业服务局意见 | 经核实,符合政策规定条件。
签 章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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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2
吉林省返乡农民工务工证明
兹有村民 ,身份证号码: ,于 年赴 务工,于 年返乡。
情况属实,特此证明。
村委员会(公章)
经办人(签字):
年 月 日